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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過年看了四部日本電影,
當然 = = 大體上都是我主導要看的XD,
魔幻時刻(這部將被這篇省略)
告白、家鴨野鴨置物櫃、嫌豬手事件簿,
對我來說後面這三部,
都有一個核心主題,
就是關於罪,
都沒討論道罰的部分,不也許也有吧(笑)。
告白是去年下半年很引起討論的日本片,
有機會我會回頭去看他的小說,
這部片老實說,
在我眼裡並不是特別的黑暗,
我不知道小說是如何,
但事就電影的角度來看,
我看到的是某種程度上的光亮,
如果要寫的話應該會是洋洋灑灑一整篇,
但是我要抓重點打,
首先是討論整件事情的起因,
來自於一個錯誤的審判,
為什麼這樣說呢?
開頭女老師的告白,
他提到嫌犯A,
他是一個虐貓的人,
所以當嫌犯A把成品給老師看時,
老師卻覺得那背後一定有著不良的想法,
因此和嫌犯A結下樑子,
但是等到所有告白都公諸於世時,
嫌犯A只是想要得到母親的注意,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女老師在聽完女孩的解釋後,
他會先大笑又大哭了,
大笑的原因是找到了男孩最深最深的弱點,
會大哭則是因為看到自己的誤解,
接著發生的事情,
(我想說的是修哉看到的畫面)
老實說,
身為觀眾的我們其實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是可以確認的一點是,
修哉對自己做出了審判,
他之前以為重要的東西消失的聲音,
是微小的「啪嚓」,
也因為他把這件事情看得太過於輕,
所以他沒有辦法體會殺人的罪惡,
但當他想到了母親真正的離去,
(我一直在想那個倒轉時鐘的意義,
是不是代表可否挽回,
在太宅治、村上春樹、伊坂的小說中常常形容時間,
這個時間不只是物理上的時間,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間,
有時候會會停頓在某個時間,
老實說這個觀念跟心理學上佛洛伊德還有艾利克森都有一些呼應。
因此直到這刻,
修哉的時鐘終於開始向前走動,
但卻看到無法挽回的爆炸。)
就如同女老師所言,
重要的東西逝去的聲音是「咚鏘」的巨響,
也在這一刻,
修哉才看到了生命的重量,
女老師口中的現在是你重生的時候,
也許幾分意思是這個樣子,
而後面語意的深遠的開玩笑的,
是一句讓人可以從內心打顫的話語,
到底是說 之前他的想像是開玩笑,
還是重生這一件事事開玩笑的,
留下這樣的部分給觀眾思考。
但無庸置疑的,
修哉受到了審判,
這次事來自於自己的內心。
(前兩次的審判都是來自外在,
也都沒有意義。)
家鴨野鴨其實是伊坂的第四本小說改編,
伊坂的小說至少在前幾四本都在討論一個主題「善與惡」的分界,
伊坂本身是讀法律出身的人,
雖說在日本被人戲稱為「村上小孩」
(是指他們在存在的討論跟寫作手法有幾分酷似),
但是伊坂的小說有多了一層討論,
關於「善與惡」的討論,
而伊坂雖然為法律出身的人,
但可以看到他對法律的限制和弊端感到無力和批判,
在蚱蜢一書裡面把自我的審判寫得更加淋漓盡致,
家鴨野鴨中其實也有提到,
電影中有把這層面用最簡單的方法表達出來,
在不丹人首遇女主角時,
他不顧自己危險去救一隻狗,
當女主角不能裡解這樣的舉動時,
不丹人提出的觀點
「在不丹沒有死的觀念,
取而代之的相信輪迴的觀念,
假如我在這樣的舉動中死了,
那表示我有罪惡,(也許是上輩子)
假如這是對的事情,
那我就不會死。」
在片尾,
有人要求不丹人自首,
但是男主角(也許應該說是這個兩男一女的故事的配角XD)卻把神明鎖在了置物櫃裡,
(這段跟小說有出入,但是可以用同一個想法去思考這個意義。)
「把神明關進櫃子裡,他就看不到你的惡行。」
但影片最後,
不丹人又再度為了救小狗而跳入川流不息的車陣中。
是的,
他對自己做審判。
最後一部嫌豬手事件簿,
他道出了法官制(相對於歐美陪審團制),
的弊端,
這部片第一次被廣泛討論,
是在台灣法官風紀問題時,
當時接二連三的有買通問題,
已及私生活不檢點問題,
但是這部片的內涵不在這邊,
他讓我們站在無罪的被告的觀點,
他並沒有提出法官的「風紀」問題,
他只是從「人」的角度來看,
人是有私心的,
而且有句話這麼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法官是人,
一件事有兩面,
要怎麼要一個法官向神一樣的做出正確判斷?
這個故事的尾端,
主角在心中吶喊,
「在這個法庭之上,我正在被審判,但是我知道,唯一可以審判人的,只有我,我知道你錯了。」
看這部片時,
我腦中閃過的是荒謬大師卡謬的處女作《異鄉人》,
法庭真是個荒謬的場合,
正在接受審判的人,
卻是最有資格作審判的人,
但他卻像個旁觀者的存在。
之前死刑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其實關鍵也就在這邊,
假如嫌犯沒有對自己的審判,
判死刑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意義,
只是一種心理上的意義,
實質上沒有意義,
這又讓我想起日劇腦科學先生中第二集(還是第三集= =)
那個復活的殺人狂竹月(嗎)的話,
「你們把我殺掉吧,反正我會復活的。」
他所指的就是這個,
死型可以驚動的人,
那就是會自我審判的人,
假如不會自我審判的人,
死刑對他根本就毫無意義,
殺人這件事會不斷的發生。
老實說在廢除死刑這件事上面,
存在著一個臨床上的爭議,
人格疾患是只能控制無法醫治的,
而連續殺人魔往往都是這種類型的人,
最近有名的江國慶案,
那個真正的兇手,
他不但可以通過測謊的人接著又連續姦殺女童,
這樣的人,能不死嗎?
我也心存懷疑。
好吧,
拉回主題,
能夠審判自己的人就是自己,
在懂這個道裡之後,
我開始裡解了老莊所說
「人盡自私,天下太平」的道裡,
儒家的「推己及人」看來要重新解讀於,
讓人都能夠正視自己的罪惡的層面,
從旁人看,
要定下一個人的罪,
實在是太容易了,
但是罪都是發自於自己的心,
如果不能夠自律,
更別提審判他人了,
審判他人是荒謬的行為,
至少現在的我是這樣想。
當然 = = 大體上都是我主導要看的XD,
魔幻時刻(這部將被這篇省略)
告白、家鴨野鴨置物櫃、嫌豬手事件簿,
對我來說後面這三部,
都有一個核心主題,
就是關於罪,
都沒討論道罰的部分,不也許也有吧(笑)。
告白是去年下半年很引起討論的日本片,
有機會我會回頭去看他的小說,
這部片老實說,
在我眼裡並不是特別的黑暗,
我不知道小說是如何,
但事就電影的角度來看,
我看到的是某種程度上的光亮,
如果要寫的話應該會是洋洋灑灑一整篇,
但是我要抓重點打,
首先是討論整件事情的起因,
來自於一個錯誤的審判,
為什麼這樣說呢?
開頭女老師的告白,
他提到嫌犯A,
他是一個虐貓的人,
所以當嫌犯A把成品給老師看時,
老師卻覺得那背後一定有著不良的想法,
因此和嫌犯A結下樑子,
但是等到所有告白都公諸於世時,
嫌犯A只是想要得到母親的注意,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女老師在聽完女孩的解釋後,
他會先大笑又大哭了,
大笑的原因是找到了男孩最深最深的弱點,
會大哭則是因為看到自己的誤解,
接著發生的事情,
(我想說的是修哉看到的畫面)
老實說,
身為觀眾的我們其實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是可以確認的一點是,
修哉對自己做出了審判,
他之前以為重要的東西消失的聲音,
是微小的「啪嚓」,
也因為他把這件事情看得太過於輕,
所以他沒有辦法體會殺人的罪惡,
但當他想到了母親真正的離去,
(我一直在想那個倒轉時鐘的意義,
是不是代表可否挽回,
在太宅治、村上春樹、伊坂的小說中常常形容時間,
這個時間不只是物理上的時間,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間,
有時候會會停頓在某個時間,
老實說這個觀念跟心理學上佛洛伊德還有艾利克森都有一些呼應。
因此直到這刻,
修哉的時鐘終於開始向前走動,
但卻看到無法挽回的爆炸。)
就如同女老師所言,
重要的東西逝去的聲音是「咚鏘」的巨響,
也在這一刻,
修哉才看到了生命的重量,
女老師口中的現在是你重生的時候,
也許幾分意思是這個樣子,
而後面語意的深遠的開玩笑的,
是一句讓人可以從內心打顫的話語,
到底是說 之前他的想像是開玩笑,
還是重生這一件事事開玩笑的,
留下這樣的部分給觀眾思考。
但無庸置疑的,
修哉受到了審判,
這次事來自於自己的內心。
(前兩次的審判都是來自外在,
也都沒有意義。)
家鴨野鴨其實是伊坂的第四本小說改編,
伊坂的小說至少在前幾四本都在討論一個主題「善與惡」的分界,
伊坂本身是讀法律出身的人,
雖說在日本被人戲稱為「村上小孩」
(是指他們在存在的討論跟寫作手法有幾分酷似),
但是伊坂的小說有多了一層討論,
關於「善與惡」的討論,
而伊坂雖然為法律出身的人,
但可以看到他對法律的限制和弊端感到無力和批判,
在蚱蜢一書裡面把自我的審判寫得更加淋漓盡致,
家鴨野鴨中其實也有提到,
電影中有把這層面用最簡單的方法表達出來,
在不丹人首遇女主角時,
他不顧自己危險去救一隻狗,
當女主角不能裡解這樣的舉動時,
不丹人提出的觀點
「在不丹沒有死的觀念,
取而代之的相信輪迴的觀念,
假如我在這樣的舉動中死了,
那表示我有罪惡,(也許是上輩子)
假如這是對的事情,
那我就不會死。」
在片尾,
有人要求不丹人自首,
但是男主角(也許應該說是這個兩男一女的故事的配角XD)卻把神明鎖在了置物櫃裡,
(這段跟小說有出入,但是可以用同一個想法去思考這個意義。)
「把神明關進櫃子裡,他就看不到你的惡行。」
但影片最後,
不丹人又再度為了救小狗而跳入川流不息的車陣中。
是的,
他對自己做審判。
最後一部嫌豬手事件簿,
他道出了法官制(相對於歐美陪審團制),
的弊端,
這部片第一次被廣泛討論,
是在台灣法官風紀問題時,
當時接二連三的有買通問題,
已及私生活不檢點問題,
但是這部片的內涵不在這邊,
他讓我們站在無罪的被告的觀點,
他並沒有提出法官的「風紀」問題,
他只是從「人」的角度來看,
人是有私心的,
而且有句話這麼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法官是人,
一件事有兩面,
要怎麼要一個法官向神一樣的做出正確判斷?
這個故事的尾端,
主角在心中吶喊,
「在這個法庭之上,我正在被審判,但是我知道,唯一可以審判人的,只有我,我知道你錯了。」
看這部片時,
我腦中閃過的是荒謬大師卡謬的處女作《異鄉人》,
法庭真是個荒謬的場合,
正在接受審判的人,
卻是最有資格作審判的人,
但他卻像個旁觀者的存在。
之前死刑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其實關鍵也就在這邊,
假如嫌犯沒有對自己的審判,
判死刑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意義,
只是一種心理上的意義,
實質上沒有意義,
這又讓我想起日劇腦科學先生中第二集(還是第三集= =)
那個復活的殺人狂竹月(嗎)的話,
「你們把我殺掉吧,反正我會復活的。」
他所指的就是這個,
死型可以驚動的人,
那就是會自我審判的人,
假如不會自我審判的人,
死刑對他根本就毫無意義,
殺人這件事會不斷的發生。
老實說在廢除死刑這件事上面,
存在著一個臨床上的爭議,
人格疾患是只能控制無法醫治的,
而連續殺人魔往往都是這種類型的人,
最近有名的江國慶案,
那個真正的兇手,
他不但可以通過測謊的人接著又連續姦殺女童,
這樣的人,能不死嗎?
我也心存懷疑。
好吧,
拉回主題,
能夠審判自己的人就是自己,
在懂這個道裡之後,
我開始裡解了老莊所說
「人盡自私,天下太平」的道裡,
儒家的「推己及人」看來要重新解讀於,
讓人都能夠正視自己的罪惡的層面,
從旁人看,
要定下一個人的罪,
實在是太容易了,
但是罪都是發自於自己的心,
如果不能夠自律,
更別提審判他人了,
審判他人是荒謬的行為,
至少現在的我是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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